黑龍江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實現(xiàn)“全省通辦”
人民網(wǎng)哈爾濱12月20日電 (韓婷澎)為加快推進黑龍江省內異地辦理婚姻登記,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,優(yōu)化政務服務,為廣大群眾提供更加優(yōu)質、便捷、高效、溫馨的婚姻登記服務,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的幸福感、獲得感和滿意度,自2021年12月20日起,黑龍江省在全省開展內地居民婚姻登記“全省通辦”。
黑龍江省內地居民婚姻登記“全省通辦”適用于黑龍江省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,即黑龍江省內地居民結(離)婚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,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省內經(jīng)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。
男女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在黑龍江省的內地居民,可以在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(jīng)常居住地的縣級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(離)婚登記。補領婚姻登記證和涉外、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婚姻登記等業(yè)務仍按原方式辦理,不列入此次“全省通辦”改革范圍。
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,離婚冷靜期屆滿后,決定辦理離婚登記的,應當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的30日內,雙方親自到申請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(fā)給離婚證。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(jīng)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(離)婚登記的,當事人除需提交《婚姻登記條例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(guī)定的證件外,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(jīng)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。當事人經(jīng)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同一市(地)的,辦理結(離)婚登記無需提供居住證。
據(jù)悉,黑龍江省將加快婚姻登記檔案電子化進程。2021年年底前全面實現(xiàn)新辦婚姻登記檔案實時電子化;2022年6月底前實現(xiàn)1978年以來現(xiàn)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電子化;2022年年底前實現(xiàn)新中國成立以來全部現(xiàn)存婚姻登記歷史檔案電子化。各地將進一步加強婚姻登記機關規(guī)范化、標準化建設和婚姻文化建設,對于不能滿足功能分區(qū)的婚姻登記處要盡快從政務服務大廳遷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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