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安縣:“清單明責”壓實落靠巡察工作主體責任
來源:齊齊哈爾市委宣傳部
2022年11月16日13: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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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安縣委制定《依安縣委巡察工作六大責任主體工作責任清單》(以下簡稱《清單》),進一步推動各責任主體知責明責、履責盡責,持續(xù)推進巡察工作高質量發(fā)展。
涵蓋主體全
《清單》緊緊抓住縣委、巡察工作領導小組、巡察辦、巡察組、被巡察黨組織、協(xié)作配合部門等關鍵和縣委書記、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、巡察辦主任、巡察組組長等“關鍵少數(shù)”,逐一明確有關工作責任,使各責任主體履責有章可循。
明確內容清
《清單》細化縣委、巡察機構、被巡察黨組織和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、組織、宣傳、審計、信訪等部門具體職責111項,逐一明確各責任主體履職具體內容、落實機制等,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,便于各責任主體“照單”抓落實。
擰緊全鏈條
《清單》既注重落實巡察“前半篇文章”責任,更加注重做好“后半篇文章”,將壓實整改主體責任、做實整改日常監(jiān)督、綜合運用巡察成果、開展整改成效評估等一并納入,明確各責任主體巡前、巡中、巡后“做什么”,擰緊巡察全過程的責任鏈條。(袁志泉)
(責編:王思迪、鄒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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